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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管會 放寬上櫃發行Level 1 ADR

工商時報【彭禎伶╱台北報導】

為進一步吸引外國投資人投資MOMO購物網台灣的掛牌企業,金管會12日宣布,將研議放寬市值較小的上櫃公司,也可以老股赴海外發行Level 1 ADR(美國存託憑證),增加國際能見度,吸引外資投資。

Level 1 ADR即是在美國店頭市場交易,與s主版掛牌的籌資型ADR(Level 3)及非籌資型ADR(Level 2)相比,發行要求相對較低,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表示,目前僅開放台灣50、台灣中型100及富櫃50指數的成份股公司,可以發行Level 1 ADR,已請櫃買中心研議,擴大到市值一定排名、流通量高且無異常情事的上櫃公司,也可申報發行參與發行海外店頭市場的非籌資型存託憑證(DR)。

金管會是在2014年下半年開放國內上市櫃公司,可參與發信貸行海外店頭市場的非籌資型存託憑證(DR),主要就是美國的Level 1 ADR,可讓不具有台灣外資(FINI)資格的資金,直接在美國投資台灣的企業。

當時金管會即評估,開放上市櫃公司發行Level 1 ADR,可提升國內上市櫃公司海外知名度;第二是增加國內市場的現貨流通度及資金動能,主要是海外DR兌回或增購時,國內也要同步進行股票現貨交易;第三是店頭DR發行成本較低、財報要求只有基本資訊揭露,發行公司不必再額外編財報。

目前如台灣50、台灣中型100及富櫃50的成份股都可以發行,近期外界又建議放寬發行人條件,讓市值較小的上櫃公司也能透過Level 1 ADR吸引外國投資人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金管會-放寬上櫃發行level-1-adr-215007765--finance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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